犯罪团伙竟然利用QQ群向中学生收保护费
作者:佚名 出处:斑马社区 更新时间:2007-09-06 责任编辑:王健
 
 

【斑马资讯 资讯】昨日获悉,自2006年来,珠海市多所中学数名学生被人强行索要财物。近日,这一系列案件中的两名案犯被香洲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,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。两人不服,正在上诉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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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庭审中,张某、林某辩称,“LY”只是一个QQ聊天群,不是一个犯罪团伙,两人因此不存在共同犯罪。法院认为,没有证据证实张某等成立此QQ群时,就有发展“小弟”索钱的主观故意;QQ群中的部分管理人员,从正常的聊天活动到利用QQ群的影响,各自发展“小弟”有一个过程,因此,不能被认定为敲诈勒索团伙。

法院认为,张某、林某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,情节严重,构成了寻衅滋事罪。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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